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829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829号建议的答复
教财建议〔2022〕115号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教育专项经费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大力推动开展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发挥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的立德树人作用。
一是强化政策指导。2016年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明确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2017年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明确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由地方统筹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地方和学校要确保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所需经费,支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和实践基地建设、专题研究等。
二是加强基地建设。为支持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中央财政设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每年支持20个新增基地、32个营地开展研学实践活动,获得资金支持的基地、营地可以统筹资金用于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
三是完善经费保障。目前,国家已建立起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在学前教育阶段,各地均已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已建立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全国统一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即小学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普通高中已建立了生均拨款制度,各地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均达到1000元以上。对纳入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教育均可通过以上资金予以支持。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深入推动各地落实好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教育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经费筹措机制,保证课程有效实施。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17日
上一条:推进研学旅行需抓住关键环节
下一条: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232号建议的答复 |
返回列表 |